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及第9條,事業於土地移轉、設立、停業或歇業前,應進行用地土壤污染檢測,藉以釐清污染責任,並善盡企業之環保義務。
新野科技曾接受多起電子業、加油站業、化工業等國內外知名企業之委託,執行場址環境評估及土壤污染檢測工作,執行方式除依據我國環保署「環境場址評估(ESA)法」或「網格法」等調查評估指引外,另因應場址特性及業主需求,搭配運用ASTM E1527、E1528、E1930及ISO14015等國際性規範,進行全方位之評估,執行成果除可確保業主避免交易到有污染土地之潛在風險外,另可作為履行土污法第9條申報義務之必要文件。